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油茶种苗发展和强化种苗质
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
油茶是我国栽植面积最大、分布范围较广的木本油料树种。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对保障粮油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山区综合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油茶产业方兴未艾,发展潜力巨大。为保障油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切实加强对油茶种苗的培育、流通、种植等全过程的管理。现就加快油茶种苗发展和强化质量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油茶良种对发展油茶产业的重要性
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油茶产业能否又好又快地发展,关键在于良种壮苗和适地适树适种源。目前,我国油茶林总面积达4500多万亩,但产量很低,每亩产茶油仅4公斤左右。其根本原因是,绝大部分油茶林品种品质差或严重退化,而大量的国家和省级审(认)定的优良品种又未推广应用。同时,一些地方种苗质量意识淡薄,经营管理粗放。因此,各地要切实强化良种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把推广优良品种放在首要位置,在油茶采穗圃等良种基地建设中,必须使用国家或省级审(认)定的油茶良种;在油茶林培育中,做到没有经过审(认)定的品种不栽植,没有经过区域化试验的品种不盲目引种栽植,不适宜本地区的品种不栽植,坚决杜绝有种就采、有苗就栽的现象,确保新造和改造的油茶林达到优质高效。
二、尽快提高良种壮苗的生产能力
大力发展油茶产业,种苗必须先行。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林业科研人员选育出了一大批适宜不同区域栽植的油茶良种,经国家和省级审(认)定的优良品种达149个,其中国家林业局审(认)定的良种54个(见附件),亟待推广应用。同时,油茶良种苗木的年生产供应能力仅1亿株左右,远不能满足油茶产业发展的需求。各地要按照油茶发展规划,根据种苗生产的特点,超前谋划油茶种苗的发展,力争到2010年基本形成良种壮苗生产繁育体系,提高生产供应能力,满足大规模造林的需求。
一是要加强现有油茶良种基地的集约化管理,特别要加强对采穗圃的标准化管理,培养合理的树型和冠型,提高穗条的生产能力,坚持科学采穗,延长采穗圃的使用年限。二是要根据本地区油茶产业发展的需要,在油茶发展的重点区域,尽快扩建和新建一批良种采穗圃,力争3-4年内形成生产能力,以保证“十二五”期间的需要。三是要充分利用近几年来国家投资建设的一批先进育苗设施,确定一批重点国有苗圃,采用先进的育苗技术,缩短育苗周期,大幅度提高油茶良种的生产能力。
三、依法加强对种苗市场的监管力度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种子法》,加强对油茶种苗质量的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油茶种苗生产和经营的市场准入制度。要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种苗生产经营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加强对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从生产经营的源头把好关,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严格实行油茶种苗标签和档案制度。要认真执行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圃销售的种苗必须附有标签,标签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要建立健全油茶种苗生产和销售档案;为避免盲目发展、无序发展,要大力推行“四定”,做到“三清楚”,即实行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做到品种清楚、种源清楚、苗木销售去向清楚。
严格实行油茶种苗质量检验、检疫制度。各级种苗质量检验机构要加大对油茶种苗质量的检验、检疫和监督力度,在苗木调拨和出圃前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油茶种苗标准进行质量检验、检疫,做到出圃必检,杜绝不合格的种苗和假种苗流入市场。对以次充好,以一般品种冒充优良品种欺骗用户的种苗生产经营者,要依照《种子法》的规定严肃查处。
四、建立健全油茶良种基地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油茶良种基地既是良种的生产供应基地,也是重要的种质资源保存地和科研基地,要不断巩固提高,持续发展。一是要建立长期扶持基地发展的机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对种苗生产基地的资金投入,探索建立林木良种补贴制度,调动良种生产者的积极性,使其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二是要搭建平台,进一步强化科研机构和基地的结合,每一个良种基地都要有专家组作科技支撑,要以基地为依托,加强对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和林农的技术培训,提高基地人员和林农的素质,发挥基地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优良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和利用,不断选育新品种,加快品种更新,提高科技水平。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国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抓好油茶种苗的生产供应,作为发展油茶产业的首要工作来抓,确保油茶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